據信陽市浉河區(qū)游河鄉(xiāng)三官村村民介紹,該地政府對他們的土地采取了強征的方式,遭到強征的土地被公示為“修建出山店水庫”。據了解,相關負責部門首先沒有通知農民,也沒有對土地進行測量,而是盲目的把村民土地強行占據施工。該村村民多次報警,游河鄉(xiāng)派出所民警出面接待村民時說:“對補償不滿意,可以找政府,但是任何人都不能阻攔施工,如果不聽,我們所就要拘留人。”村民見狀便不再多言,報警無果后,又向相關政府部門反映情況,但是該地政府并沒有進行直接回復和解決,而是將信陽市出山店水庫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發(fā)放的出山店水庫移民安置政策宣傳手冊拿給村民,并說賠償標準就按照這本冊子上的要求。如今半個多月過去了,三官村村民仍然沒有得到任何形式的資助和補償。
不管惠民項目有多重要,都不是侵犯村民利益的借口。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要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利等。對精神的貫徹落實,不能只停留在會議傳達上,應當在日常實踐工作中體現,要讓每個農民都能切身感受到權益得到保護的安全感。但是個別地方政府一旦“說服無效”,則采取行政強迫手段,這種簡單粗暴的做法,雖然征地暫時順利了,上級安排的任務完成了,但是問題隱患埋下了,群眾的反感增加了。
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有關規(guī)定來看,近年來,一些地區(qū)在農村征地和城鎮(zhèn)房屋拆遷中,相繼發(fā)生多起致人死傷事件,影響十分惡劣,國務院領導通知高度重視,為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要進一步加強征地拆遷管理。該通知明確規(guī)定,征收集體土地,必須規(guī)范有序開展,征地前要及時進行公告,征求群眾意見,不得強行實施征地。
信陽市浉河區(qū)游河鄉(xiāng)三官村村民的土地被強征,雖然已經向相關部門進行過投訴和說明,但依舊阻止不了項目工程實施的違規(guī)行為,雙方人員的意見在尚未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強行搶占土地,使法律的規(guī)定成為一紙空文。
望有關責任部門盡快徹查此事,及時寬慰當地百姓受傷的心,制定合理的解決方案和安置措施,早日還當地百姓一個公道,讓出山店水庫這樣的惠民工程溫暖人心。
這是強行施工,強占農民果園田地的照片,其中最后一張是派出所威脅村民,不讓村民妨礙施工
本文來源:中國法制傳媒